河南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自用的住宅以及附属的生产生活设施的用地。在土地制度改革后,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农民有自建住房平房、平房改建两种方式,同时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下的一种特殊土地使用方式。
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政策执行并不完善,过度依赖于当地政府管理,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不规范,存在挂名、租售、抵押等问题,一些人甚至已经持有了多个宅基地。这些情况都是宅基地利益输送的表现。同时,由于一些农村宅基地存在未利用、闲置等现象,浪费了土地资源,也阻碍了当地的发展。
因此,在当前的管理模式下,农村宅基地很可能会被一些人滥用、侵占和挪用,甚至发生违法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宅基地的获取、利用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是违法的。这些违法行为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如土地纠纷、社会不稳定等。
总的来说,河南农村宅基地不是违法的,它是农民自用的住宅和生产生活设施的用地。但是,其管理和利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加强宅基地规划、分配和监管等,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