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需要见证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离婚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名盖章确认。这也是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离婚协议作为一种约定,它的意义在于双方遵循共同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因此需要在协议签署时由有法律资格的第三方见证,以确保其合法有效性。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后续出现纠纷或争议时,可以依据协议来获取赔偿或维权。
当然,选择见证人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一般来说,见证人应当是公证员、律师、公证机构等有合法身份的第三方,而且最好是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以保证其公正性和独立性。同时,离婚协议应当在双方的自主意志下达成,不应受到任何外界压力、威胁和欺诈,以确保其真实性。
综上,离婚协议的见证人是必须的。选择见证人应当注意保证其公正性和独立性,确保协议真实有效。这是保障离婚双方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