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需要由双方协商并签署,经过法院审核后方可生效。但是,如果双方有子女,则需要将协议提交给子女的监护人或父母签字,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未成年子女涉及到财产、抚养等问题时。父母签字意味着他们同意离婚协议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已经都是成年人,没有子女,协议内容双方都同意,那么就不需要再征得其他人的签字。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不仅需要夫妻双方的协商签署,也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的同意,并且经过法院的认可后才算生效。例如,双方有财产分割争议,需要调解或者诉讼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审核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协议中,除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外,还应该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债务清算以及配偶赡养的协议。需要强调的是,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保持合法、公平和对等的原则,协商妥当后再签署。否则,一方可能受到不公正待遇,导致解决离婚协议时出现更多的争执。在离婚过程中,各方需要认真对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