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带上离婚协议书。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重要文件,通常包括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等问题,它可作为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的证据,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通过合法的协商、协调得出的书面协议,它是离婚过程中最基本的文件之一。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离婚条件的重要证据,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签订离婚协议书,则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订离婚协议。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异议,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在协议成立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带上离婚协议书的原始复印件,这样一来,工作人员在审核过后,就可以把离婚协议文件归档备查。所以说,离婚协议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自愿协商协定的书面协议,它是离婚手续办理的必备文件之一,离婚双方必须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