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中的抚养费是一种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的、用于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生活和教育等费用的费用。该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当由离婚双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达成协议。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中的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来说,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子女的实际需要:子女的实际需要是确定抚养费数额的重要依据。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娱乐费等。
2.父母的经济能力:父母的经济能力是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父母都有稳定的收入和较高的经济能力,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相应地提高。反之,则可以适当降低。
3.其他具体情况:除了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具体情况。例如,子女的年龄、家庭的财产状况、父母的生活费用等因素,都可以对抚养费的数额产生影响。
总而言之,协议离婚中的抚养费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得到充分的保障。具体数额可以依据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合理的确定,一般来说,其数额不会低于每个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