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被法院裁定没有抚养权,这意味着他或她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和决策权。这种情况可能由离婚、儿童保护服务和其他类似的情况导致。
首先,这个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上诉,希望改变裁决。如果上诉成功,该人就可以获得抚养权。但如果上诉失败,那么他或她必须接受司法决定。
其次,虽然没有抚养权,但该人仍可以有与孩子的互动,并且可以与孩子建立稳固的关系。他或她可以要求定期会见、电话沟通或视频通话等,这可以促进与孩子的联系和亲密度。此外,他或她可以关注孩子的生活,通过参加学校活动、参加儿童保护服务的例会等方式了解孩子的情况。
最后,这个人应该找到合适的方式来解决抚养问题。例如,寻求和孩子的监护人进行和解,寻求家庭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或寻求安排共同抚养或监护的协议。这些方法可以降低对孩子的不良影响,使孩子得到更好的关照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