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双方需要拿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来确认身份信息。但是,如果当事人从离婚协议中约定不需要拿户口本就可以离婚,是可以的。
首先,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彼此的权利和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双方都认为不需要拿户口本来确认各自的身份信息,那么就可以将这一约定写入离婚协议。
其次,离婚协议是在法律框架下制定的,合法有效。虽然在一些离婚案例中,法院要求双方提供户口本,但这并不是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不拿户口本离婚的约定达成一致,并写入离婚协议,那么这种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总的来说,不拿户口本离婚是可以做到的,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并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尤其是像异地婚姻办理离婚,提供户口本与信息更为繁琐,此时不拿户口本离婚是更加方便快捷的选择。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双方离婚后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争议处理,没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会极大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因此,需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考虑完善,综合权衡自身利益后,做出最为适合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