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拆迁安置地如何分割,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地通常是由政府提供的补偿,属于共同财产,并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拆迁安置地如何分割的问题,主要考虑如下几点:
首先,需要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对拆迁安置地的付出。如果拆迁安置地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应该平分夫妻双方。如果只有一方付出了较大的劳动、资金或其他资源,那么可以考虑在平分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需要考虑离婚时的具体情况和协议。如果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中就拆迁安置地的分割达成了一致,那么应该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争议。
最后,需要考虑拆迁安置地的用途和实际价值。如果拆迁安置地的价值较高,可以考虑将其出售,并按照夫妻双方的比例分割。如果拆迁安置地的用途明确,可以考虑将其使用权分割,由夫妻双方各自使用或者共同使用。
总之,在离婚时拆迁安置地的分割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协商和解决,以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