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它记录了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赡养及其他相关事项。在我国,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印章方面一般会盖章。
在公证机关,离婚协议书会盖公证章,这是由法律规定的。公证机关对双方提供的离婚协议进行核实、确认,然后对协议内容进行公证。公证协议书盖公证章是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双方会选择在离婚协议书上盖自己的印章,这是一种常见的行为。盖章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协议内容是自己签署的,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仅盖有个人印章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总的来说,在离婚协议书的盖章问题上,公证机关的公证章是最为权威的证明方式,也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选择正规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保障离婚协议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