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为了实施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一些公益性建设而对居民住房进行拆迁,并对被拆迁居民提供新的居住安置。拆迁安置房的发放时间因地区和政策各不相同,但一般在拆迁工作完成之后,具体时间会在征地拆迁合同中注明。
在某些拆迁计划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资金补偿或安置房,但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在浙江杭州市的拆迁项目中,根据拆迁政策,如果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需要在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的同时提交购房申请,缴纳相关款项,完成房屋销售合同的签署手续后才能进行房屋划拨申请。之后,拆迁单位按照拆迁计划的进度和安置房屋的交付情况,发放拆迁安置房。
在收到拆迁安置房的通知后,被拆迁人需要不迟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及房屋大事项过户手续,并搬迁至新房居住。拆迁安置房品质和面积各不相同,通常由政府指定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或推广销售,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可进行申请。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发放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被拆迁人需按照拆迁计划、政策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手续和操作,方可拿到新居住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