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夫妻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相关事宜。民政协议离婚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能代替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依据民政协议离婚而做出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协议,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达成民政协议离婚,需要提交至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则会给予协议书盖章确认,从而将协议转化为合法有效的民政离婚协议,对于双方而言,符合协议内容就可以离婚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能完全代替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当某些事项有争议或者涉及到法律责任时,夫妻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民政协议离婚可以让夫妻在离婚手续上更方便快捷,但是在处理财产分割等问题时,需要特别注意并且注意相关证据的留存,以免在后期产生争议。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籍人士且未能签订离婚协议书,则只能经过法院诉讼程序才能达成离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