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行为。如果发现自己挪用公款归还五年后,首先应该立即向监管机构、上级部门和有关组织主动交代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各方解决问题。同时,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诚实道歉:向挪用的公款的来源单位、相关部门或公众公开宣布自己的错误,向受损失的单位或个人真诚道歉,承认自己错误的行为。
2. 主动出击:主动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并向受受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错不能挽回,但可以主动去补偿。
3. 合作配合:配合法律部门调查处理自己的行为,主动参与可能的调解、和解和司法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接受惩罚:接受组织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和处罚,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错误,接受惩罚是必须的。
5. 补救措施: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保证自身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它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更损害了社会道德。为了保持社会公正和聚合社会公德,我们不仅需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更需要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