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资产负债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共同拥有的财产及债务,也包括离婚后双方各自分得的财产和需要偿还的债务。离婚协议中列举资产负债的主要目的,就是确保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得到公平地分配和处理,避免往后的纷争和矛盾。
资产是指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各类投资。
2.家具、电器、首饰、艺术品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及收藏品。
3.商业资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
在列举资产时,需要具体列出财产名称、所有人、共有份额等相关信息。
负债是指夫妻共同需要偿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等债务。
2.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各种消费债务。
在列举负债时,需要具体列出债务名称、金额、责任人、偿还期限、欠款方等相关信息。
除了共同拥有的财产和债务外,离婚协议还需要将各自分得的财产和承担的债务列明。在征询意见并协商后,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并将其写入协议中。
总之,在列举资产负债时,需要全面考虑夫妻双方从婚姻生活开始到离婚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和负债,同时兼顾双方离婚后各自的生活需要和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以达到公平、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