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写离婚协议虽然可以成为离婚协议的一种形式,但其法律效力是存在争议的。
首先,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多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确认。因此,如果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进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可能无法满足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
其次,微信等社交媒体在资料保存和证明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根据《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电子签名需要采取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电子认证方式,才能具备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而普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并不具备这些必要的认证要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因此,建议夫妻在进行离婚协议约定时,最好选择传统的书面形式,并在签署前与当事人达成一致,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在签署前可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对协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