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第六十一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不得买卖、转让、抵押,但可以流转、转租、入股等”。因此,只要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论户口是否迁出,都可以使用宅基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户口迁出农村并未在当地政府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就不能享受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在中国农村,民间的宅基地始终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其进行使用、调配和管理。
另外,对于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他们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还能继续享有,需要参考当地政策法规。一些地方规定,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户可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但不能再享有宅基地的分配、流转或转让等权利,也不能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而另一些地方规定,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可以通过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维持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户口是否迁出对宅基地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需要遵循当地政府相关的土地使用规定,以保障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