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侵吞、盗用、骗取、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追诉期的重要性也就显得十分突出了。
追诉期是指对于一种犯罪行为,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到因该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而终止的间隔时间。在挪用公款这一犯罪行为中,其追诉期的具体时间是由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该条规定,挪用公款犯罪的追诉期为5年。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旦发现公职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在5年的时间内采取司法手段进行追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无论事实如何,都不能继续追究该行为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具有连续性,则追诉期是以最后一笔挪用公款的时间为准。当然,在实际的案件中,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避司法追究,在采取必要措施无法找到其身影之前,追诉期是可以暂停的。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犯罪的追诉期为5年,而这段时间内必须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我们需要在掌握相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