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到抚养权的机会是存在的,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判决的标准。一般来说,法院在判断抚养权的时候会以儿童为重,优先考虑保障儿童的利益和福利。因此,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更有能力、更适合抚养儿童的一方,就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举例来说,如果被告在婚前就一直负责照顾孩子,或者自从分居之后一直照顾孩子,而原告则没有照顾过孩子或者照顾不到位,那么被告就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从而争取到抚养权。此外,还要考虑到父母对孩子的感情和亲密程度,以及孩子年龄、性别、学业等因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中国的离婚法律法规偏重于保障儿童的利益,所以如果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败诉,也有可能依然会被法院要求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例如支付抚养费等。因此,在离婚前应该尽量协商并达成共识,确保儿童的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