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静置期是指夫妻协议离婚的协议书签署后的一定时间内,当事人之间不能擅自反悔或撤销协议的期限。离婚协议静置期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真实合法,排除一定时间内双方感情冷静后再确定离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静置期的最短期限为30天,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0天。一般来说,律师建议选择离婚协议静置期为60天。在静置期内,夫妻双方都必须遵循协议所规定的办法,协议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撤销或背离。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静置期内存在补充或修改协议、要求再度协商等行为,静置期将重新计算。同样,如果夫妻双方在静置期内达成意见,可以提前结束静置期并提出离婚申请。
总之,离婚协议静置期是夫妻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不仅需要夫妻双方认真考虑再三,更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并在静置期内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达到离婚协议真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