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基地条例》的相关规定,外孙女在分配宅基地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宅基地的归属人必须是其直系血亲或配偶,所以如果外孙女的祖父或外祖父或者是外孙女的丈夫是宅基地的归属人,外孙女就可以分配宅基地。
2. 外孙女必须是无房户或没有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如果外孙女已经拥有自己的住房,就无法再分配宅基地。
3. 宅基地的分配需要遵循“均衡发展、公平有序、节约集约”的原则。意思是说,宅基地的分配不仅要考虑到家庭成员的数量、劳动力、土地的质量等要素,还要考虑到整个村庄的土地资源利用的均衡性和科学性。
所以,仅仅是拥有外孙女的身份并不能确保她能够分配宅基地。具体是否分配要根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具体政策来决定。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