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和居住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在我国,一般由离婚或分居的父母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包括决定孩子的居所、生活、学习、医疗等方面的权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就必然享有孩子的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孩子在父母分居或离婚后,有权在某一固定的地方居住。通常情况下,孩子的居住权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父母无法协商,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和各方面的情况判决孩子的居住地。在判决决定孩子的居住地时,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和稳定的居住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和居住权是紧密相关的,但却不是等同的概念。在保障孩子权益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利益,以及家庭、社会因素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切实保障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