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民自己家庭所在的宅基地。原农村宅基地政策是由我国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宅基地的发展是由此开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增进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农村宅基地政策逐渐修改和完善。200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实行草原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村镇居民点宅基地的发放等战略安排,进一步保障了广大农民的住房需求。
此外,2019年9月,“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了新的宅基地政策内容,包括进一步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严格审核宅基地批准行为、制定宅基地流转和抵押融资等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发展经历了近40年的时间。始于1985年的原农村宅基地政策,经过几轮改革,逐步完善和细化,为农民提供了更多更好的住房安置方式,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