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之后所达成的重要协议,其中包含了离婚双方的权益、责任和约束,因此对于离婚协议书的保管非常的重要。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协议书会丢失,这就会导致离婚双方的利益受到不良的影响。那么,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补办吗?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要了解的是,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过程需要有一些证人或律师的参与,一旦协议书被完成和签署,就应该向当地法院进行备案。这样一来,即使离婚协议书丢失了,也可以到当地法院备案处进行申请。不过,在重新申请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的原始副本(如果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以及提供之前的证人或律师证明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须与离婚另一方协商并同意,否则法院无法通过申请。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办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但是需要一些时间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因此,为了避免离婚协议书丢失,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应将其妥善保管,或者将其备份存放在云端,以免日后的不必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