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占、挪用公款财物是涉及公权力的违法行为,其查处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具体的操作步骤。
首先,在查处挤占、挪用公款财物的行为时,必须遵循法律的程序和程序要求,不能随意进行调查和判断,更不能有“先定罪,后查证”的错误想法。应该通过正常的民事和刑事程序,将此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送到法庭受审。
其次,在具体的操作步骤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审核账目:首先通过审核账目确定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公款财物的问题,并确定具体的数额大小。
2. 收集证据:在确定了问题的性质和数额之后,应该收集证据,固定证据的标准应该是确凿、充分、有力。
3. 调查整理:在收集证据之后,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整理,明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时间、地点等重要细节。
4. 开展询问:在调查整理的基础上,根据证据和情况,开展询问行为人和相关人员,澄清事实、查明真相。
5. 面对面对质:在询问过程中,如遇到事实陈述不一致、求证难以明确的情况,可以要求当事人面对面对质,或者通过归纳整理证据重新审视情况。
6. 提交审查:在整理完调查结果之后,要将相关的证据和情况提交给上级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和处理。
以上是针对挤占、挪用公款财物的查处操作步骤简介,当然实际情况会更为复杂和具体,但总体操作思路应该是依据法律法规,严谨客观,注重证据,提高查处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