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安置房面积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和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改造住房征收及补偿工作的意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安置房的面积要按照人均面积48平方米的标准来计算,其中包括居住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
在苏州,拆迁安置房在设计建设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和统计,确定拆迁安置房的使用人数,以及需要配备哪些公共设施,比如水、电、气等。根据这些信息,建筑设计师会根据国家的标准,按照人均面积48平方米的要求,计算出拆迁安置房的总面积。
另外,苏州市政府还明确了不同居住群体的面积标准。比如,对于低收入家庭和城乡建设用地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群体,其拆迁安置房的人均居住面积可以适当提高,达到55平方米左右,以提高其生活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总的来说,在苏州,拆迁安置房的面积计算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和标准来进行的,旨在保障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提高生活品质和居住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