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其中四川省也是实施该项工作的省份之一。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首先要明确的是,确定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农村集体所有,但却可以分配给农村居民作为自己的住房用地,从而形成了个人所有的宅基地。
因此,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才能进行确权登记。具体而言,宅基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属于农村宅基地,即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合法获取和使用的土地;二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即具有土地使用权且未被依法收回、收购、征收或者征用;三是已经建有住房或者在规划上预留了建房用地,即宅基地上已经修建或者预留了住房。
按照这些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农村宅基地就可以进行确权登记,从而实现土地的合法使用和所有权的保护。而且在确权登记的过程中,政府也会通过物权登记和土地登记系统,对宅基地的权属进行认证,有效加强了宅基地的管理。同时,确权登记工作也将有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总的来说,四川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可行的,但是确权登记的条件非常严格,需要符合各项法律规定才能够完成。对于那些没有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应该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整治,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建设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