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沙涧村拆迁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XXXXX
甲方:前沙涧村民委员会
地址:XXXXX
乙方:拆迁项目开发商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有关前沙涧村拆迁安置事宜所达成的协议。
一、 拆迁范围及补偿安置:
1. 甲方同意将前沙涧村内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以及其它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并将一个月内将土地及建筑交付至乙方。
2. 乙方对前沙涧村内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土地使用权、非农产品权以及其他权益进行补偿。
3. 甲方同意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责成全体村民移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它建筑设施,与乙方进行房屋分类验收。
4. 乙方按政策规定给予每一户按不同标准的住房补偿,并有计划安排搬迁地点。
5. 乙方视情况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 拆迁款及补偿赔偿:
1. 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税费后,应及时将拆迁款入款给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注明拆迁范围及被拆迁户名。
2. 甲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正规发票和财务票据。如有涉及的手续及费用请由甲方自理。
3. 乙方应及时向拆迁户支付补偿赔偿款,补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乙方拆迁方案执行。
4. 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相应法律文书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在过程中的合法性。
三、 保密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信息及资料均应保密,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甲乙双方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在友好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国家有关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如果有必要,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四、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书各项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以及经法律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3. 本协议书备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