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贪污行为,是国家机关员工(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或资产占为己有或用于自己或其他人的非法目的。
对于挪用公款八十万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可以被判处刑罚。根据罪行的程度和情节严重程度,主要的定罪依据是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和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具体来说,刑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一、数额较小,且情节比较轻微
如果公款数额较小,且情节比较轻微,可以被判处监禁或者罚款。例如,只是挪用了数万甚至几万元的公款,只是为了自己在生活上的小额开支等用途,那么可以判处刑期较短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罚款。
二、数额较大,情节较重
如果公款数额较大,同时挪用目的比较明显,那么情节就会更为严重。这样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可以被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和罚款。比如,挪用公款八十万,情节严重,那么可能会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较高的罚款。
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
如果公款数额巨大,且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比如出现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或者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此行为就是犯罪的严重情节,可以被认定为贪污罪。比如,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了数百万或者更多,且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损失,那么就可以被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处以巨额罚款。
总的来说,对于挪用公款八十万的行为,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作出相应的定罪和量刑。对于犯罪行为,法律严惩不贷,以期维护国家法律的公正和公共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