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就离婚后的财产、赡养子女、探望子女、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一致的协议,确认离婚事宜,并将其纳入法律程序。在南京,离婚协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婚原因
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离婚的原因,以证明离婚是经过友好协商且无强制性质的。
二、子女抚养
离婚协议必须明确子女的抚养方案,包括抚养方式、抚养费用以及抚养期限等。离婚协议中应写明,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或者共同抚养,必须确定好抚养费用,包括教育、生活等费用,并按照双方收入确定支付比例。
三、财产分割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必须明确财产的归属问题。从房产、存款、车辆、家具、股票等财产方面,协商好各自的权利,确定好财产的分配比例,避免因为财产纠纷对离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婚姻债务
离婚协议应明确债务归属,包括哪些债务、由谁负责偿还、偿还时间等,避免后续产生债务上的纠纷。
五、探望子女
如果双方存在探望子女的情况,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探望时间、地点、方式、频率等,避免后续因为这方面产生争端。
六、其他条款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离婚协议还可以包括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比如分割婚前财产、隐私保护等。
总之,离婚协议的起草应该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和坚持,尽可能达到友好协商,既要保障双方的利益,又要保护子女的权益,以便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