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个人或单位名称)
被告人:(个人或单位名称)
案由:拆迁协议签字争议
原告认为:
本案为拆迁协议签字争议。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然而,由于协议书上的内容不明确,导致在拆迁过程中产生了争议。被告方未能履行协议书上的承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依法请求被告赔偿损失。
事实和证据:
1、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2、协议书上的内容不明确,导致在拆迁过程中产生了争议;
3、被告方未能履行协议书上的承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拆迁管理条例》
诉请和理由:
原告依法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XXX 元;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附言:
本案中,被告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被告方没有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导致原告方对协议书中的内容存在误解。当被告未能履行协议书上的规定时,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本案中,原告方的权益得到了侵占,需要法院支持其请求赔偿的诉求。
以上事实和证据,本人认为属实。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提起诉讼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