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一致,由法律程序予以确认,并按照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的离婚方式。在离婚协议中,房贷成为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协议离婚后,追回房贷是否可行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追回房贷是指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贷还款责任由婚姻中一方承担,但该方无法按时偿还,导致房屋被银行强制拍卖或者转让,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失而追回房贷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房贷责任,即哪个人承担还贷责任,那么追回房贷是另一方的权利。但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分割后由哪个人承担房贷还款责任,那么追回房贷将可能受到限制。
其次,追回房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如要证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贷责任是对方应承担,需要提供书面协议、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找不到这些证据,就无法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也就无法追回房贷。
最后,追回房贷需要依法维权。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房贷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据法律规定,追回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总之,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追回房贷,要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析。如要维权,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