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才能生效。因此,无论男方是否需要见面都不是必须的。
在达成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双方之间存在较大分歧或者争议,建议双方通过律师代理进行协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另一方可能选择不进行见面,以避免出现更加恶劣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另一方的代理人代表自己进行协商。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且经过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是达成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见面不见面并不影响协议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