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并不算是离婚本身,而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后,将协议内容公证化的一项程序。公证机关对协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和确认,并将结果予以证明。公证本身是与离婚无关的程序,只是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而进行的一种法律程序。
离婚协议公证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双方达成的协议能够被有效执行。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未来出现纠纷,公证机关可以作为第三方证明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双方的意愿。此外,在离婚后公证离婚协议,还可以避免未来出现财产争议,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只是对离婚的一个辅助程序,离婚的本质是由双方达成协议并完成民事诉讼而成立。公证只是为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提供证明,本质并不等同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