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一定意味着自己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在我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明确规定了如下规定: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行使抚养权。
2. 在离婚诉讼期间,法院会先行设置临时抚养权,由一方或双方履行。
3. 离婚判决出来之后,判决书中含有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规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最终裁定。
因此,离婚只是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不同于单纯的抚养权分离。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是争议较大的问题,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别、个性、文化熏陶等因素来做出最终的裁定。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孩子的经济、情感、精神上可能受到损害,就会判定给另一方或是指定进行其他形式的抚养,如托管、监护等。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争取抚养权需要加强证据的收集,或是找到合适的律师进行维权。同时,离婚前更需要夫妻共同商讨,尽可能达成一致,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睦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