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这是一项基本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是否要给她们单独的抚养权,取决于具体情况。
在家庭中,父亲和母亲都有照顾孩子的责任。但是,假如父亲的工作比母亲稳定,收入也更高,他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那么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反之,如果母亲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有更好的亲子关系,那么抚养权可以判给母亲。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父亲更可靠、更重要,因此在许多案件中,男方更容易得到抚养权。这种偏见的存在,使得女性在抚养孩子上面临各种不公平待遇。
对于女性来说,既要承担家庭和孩子的照顾,又要面对职业和社会发展的压力,难免感到力不从心。而这种性别歧视很可能导致女性失去了亲子关系,从而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因此,除了在法律上保护女性的抚养权,我们还要呼吁社会将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投入到女性的成长和发展上,以平衡她们在家庭和职业上的需求。同时,也要动员更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以推动社会性别平等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