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城市征地拆迁协商补偿与安置工作的意见》,拆迁安置费应当合理、公正地计算并及时支付。拆迁安置费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房屋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秦都区作为陕西省宝鸡市的一个行政区划,其拆迁安置费的数额与其他地区一样,应当在充分调查了解房屋面积、建筑年代、建筑类型、地理位置等要素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
事实上,每个区域和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特色,因此不同的地区其拆迁安置费的数额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拆迁安置费应当覆盖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附属物的补偿费用、搬迁费用、安置补贴等各项费用,以弥补拆迁居民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
从目前来看,秦都区的拆迁安置费一般都在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如果是老旧小区、历史建筑等特殊情况,拆迁安置费会相应地增加。当然,这一数额仅供参考,具体的拆迁安置费数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