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离婚双方在离婚前、在离婚时以及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该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尽快书写。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什么时候书写,但是过早地准备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
首先,提前一年写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导致一些变数。在一年的时间内,双方的家庭、经济状况、子女的成长状况等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提前准备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导致在实际离婚时双方需要再次修改协议,从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其次,提前写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发双方的矛盾。如果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同意就提前写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发另一方的不满和反感,甚至可能会导致矛盾的加剧,难以达成离婚协议。
因此,建议在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决定之后,尽快书写离婚协议书。如果有必要,在实际离婚前可对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能真正起到为离婚和谐解决问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