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协议是非常常见的,它是夫妻在离婚前就双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抚恤金等方面达成共识的文件。有时,当一方提出离婚协议后,另一方就想尽早离婚,甚至主动提出先签字再进行协商。于是他们便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离婚协议可以先签字吗?
先签字还是先协商,这是一个争议性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应该是协商完成后再签字。因为在协议起草和签字之前,夫妻双方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协议,如果一方前期就已经盲目签字,可能会对双方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尽管如此,如果双方都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愿意先签字再进行协商,也是可以的,只是需要注意:签字的这份协议应该是有临时效力的,即在未进行最终协商之前,签署的协议仍旧有可能被修改或撤销。因此签字后,夫妻仍应进行细致的协商,如有需要则须及时更新合同条款。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保持基于平等、互相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这样才能制定出双方都认可的协议,保证双方的权益。因此,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充分的协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