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确定在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等问题。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往往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有些人可能会考虑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先给对方转一些钱作为分割财产的一部分。这样做是否可行,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要确认双方是否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那么其中包括了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可以考虑先将应分给对方的部分转账。这种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是双方遵循协议的结果,而不是因为有了对方的转账而达成协议。因此,这种情况下,先转账后签离婚协议是可以考虑的。
如果双方还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先转账就不太可取了。因为双方还没有就财产分割达成共识,如果先转账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例如,如果对方不同意分割方案,转账前的金额可能需要重新协商; 如果对方不同意被分到的财产,这些转账的钱也可能变成了无法收回的麻烦。
另外,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先转账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如果先转账后对方反悔,可能会导致双方的情况进一步复杂化。而且如果对方因为转账而有了强烈心理上的不满,可能会对离婚协议的未来执行造成障碍。
因此,先转账后签离婚协议是否可行,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可以考虑先转账; 如果还没有达成协议,就应该先搞清楚财产分割等问题,确定好方案之后再转账和签署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