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案件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是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意愿后,就分割共同财产和约定抚养权、探望权等后达成的最终协议。离婚协议书一般分为以下三类:草稿版、原件、副本。
草稿版是由律师或双方当事人起草的初稿,是在协商之初对各项事项的讨论结果的初步记录,通常会在协议书达成之前,多次修改、改进。草稿版主要是为了减少出现追加议题的次数、提高各方对最终协议的满意度而存在的。
原件是真正生效的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依法生效。原件是用于法律起诉、司法裁决、招投标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因此在签署前一定要认真确认其中的条款。
副本是原件签署后的复印件,由律师或当事人保存。副本和原件有相同的效力,在离婚案件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三份离婚协议书内容是相同的,但部分内容可能略有区别,例如副本中可能省略了一些细节条款,但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草拟、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认真核对各方的权益,确保所有条款都达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总的来说,草稿版、原件、副本是离婚协议书不同阶段不同版本的表现形式,但核心内容是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离婚后,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建议当事人在签署前谨慎考虑,并在律师的帮助下确保协议书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