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女方姓名)
乙方:(男方姓名)
鉴于甲、乙双方原为夫妻,现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申请
1.1 甲、乙双方申请离婚,对此均无异议,并同意协议约定的离婚方式。
二、共同财产处理
2.1甲、乙二人在婚姻期间所得的所有共同财产,经认真评估,均为财产共有,两人均有份额。现按照下列比例分配:
2.1.1 甲方可自由支配已经在本人名下或共同名下的存款、投资以及所有个人物品;
2.1.2 分配共同房产:夫妻共有房屋(房屋位置)定于出售,售出后的款项按照(甲乙比例)分配;
2.1.3 分配共同车辆:夫妻共有车辆(汽车品牌及型号)定于卖出,售出后的款项按照(甲乙比例)分配;
2.1.4 分配家庭日常开支: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日常开支,则甲、乙按照(甲乙比例)分别承担。
2.2 共同负债处理:
2.2.1 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共计(数字)元,甲乙按照(甲乙比例)分别承担。
三、子女抚养权与财务支持费
3.1 子女抚养权:
3.1.1 由于两人协议离婚,对于已婚期间所生育的孩子(孩子名字及生日),甲方获得与孩子共同抚养权,乙方无异议。双方应尽量保持与孩子间的交流,并保持良好的教育方式。
3.2 子女生活开支:
3.2.1 对于孩子的生活费用及其他方面的开支,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每月500元的生活费及200元的教育费等支持费,资助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
四、其他事项
4.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成立并生效,其效力不因任何原因而变更。
4.2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4.3 双方自愿签订此协议,确认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完全了解协议内容的含义和法律效力,并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完全性。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