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是一种特殊情况,其是否可以实现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孩子很小,需要父母的爱心和呵护,而且双方都不想承担抚养责任,这种情况下,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有可能被认可。但是,如果孩子已经长大并且能够自理,那么双方离婚不想承担抚养责任的这种情况就不够充分了。
在国内离婚的法律条款中,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由法院决定的,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性别、年龄、身体和心理等各种因素来作出判断。通常情况下,抚养权会判给更有能力照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所以,如果双方都不想承担抚养责任,那么法院会考虑其他有关人员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如果没有,则可能会强制判定一方承担抚养责任。
除了法律因素外,从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的角度来看,父母有责任保障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尤其是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需要经历更多困难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应该共同承担抚养责任。而如果一方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即便法律允许这种情况出现,也是不合理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总之,离婚不想承担抚养责任并不是可以轻易实现的,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并且,在法律、伦理和社会责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离婚双方应该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做好孩子的教育和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