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书被称为“安置房屋承租合同”,不是普通的房产证,所以可以说拆迁安置房基本上没有房本。
拆迁安置是指政府因城市建设、市政配套设施、城市改造等需要,对原有的房屋进行拆除,为拆迁的居民提供安置房屋。在进行拆迁补偿时,政府会根据不同的标准给予拆迁补偿,包括安置房、货币补偿等。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解决拆迁群众住房问题,而专门建造的住房。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和普通的房产证不同,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书被称为“安置房屋承租合同”,这个合同具有不同的约束和规定,拆迁户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安置房的面积、使用权、租金等相关信息。同时,拆迁户在使用安置房时,也要遵守居住场所使用规定,保护房产安全等。
因此,虽然拆迁安置房没有叫做房本的产权证书,但拆迁户使用时间长了,将会获得一定的产权保障,因为政府会逐步将安置房交付给拆迁户,让他们成为居住的家庭,拆迁户也有权对自己居住的安置房进行维修和修改,使其更适合自己的居住需求。
总之,拆迁安置房虽然没有普通房产的“房本”,但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住房产权,拆迁户在使用时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