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现年X岁,持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号。我与被申请人是夫妻关系,曾育有一名X岁的孩子。现因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无法达成协议,故向贵院申请我对孩子的抚养权。
一、事实与理由
1. 离婚原因
双方婚姻基础本已不稳固,经过双方努力,尽全力挽救无果,最终走向了离婚的道路。离婚原因并非一方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 婚后对孩子的抚养
双方婚后对孩子的照顾更多的是由我来承担。孩子的起居、饮食和学习都是由我来照料。而被申请人平时工作繁忙,忽略了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即便是做到了,也不够负责任。
3. 孩子的学习和成长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
孩子目前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来塑造孩子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社交能力。而我能够为孩子提供这样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成长。
4. 孩子的意愿
孩子的意愿是尊重的,经过询问,孩子希望跟我生活在一起,因为对我有深厚的感情,亲己感更强。
二、请求
1.依法确认我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生活和抚养费用均由我承担,被申请人无需承担任何抚养费用。
2. 被申请人尽快迁出共同居住的房产,不影响孩子正常的生活。若被申请人无法迁出,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租房费用。
3. 法定探视权由被申请人享有,但需提前与我协商,确保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4. 根据我与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判决决定是否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三、证据
1.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2.孩子的出生证和学籍证明
3.证明双方收入及财产情况的相关材料
4.其他证据
敬请法院审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