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开票是指将拆迁安置房的房款冲抵原有房屋的购买或装修等款项后,剩余的部分开具正规发票。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安排的福利性房屋,不需要纳税,所以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要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具体开票操作如下:
1.申请开票:需要去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开具普通发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所需材料。
2.审批:税务部门会对开票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会将开票申请提交到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3.发票制作: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收到申请后,会安排开具相应的发票。
4.领取发票:发票制作完成后,可以到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领取。
总之,在拆迁安置房的购置过程中,开具正规发票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证房屋的法律性,并且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所以,购买拆迁安置房要认真审查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发票等资料,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