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写三份,分别由双方当事人各自保留一份,第三份则交由有关部门备案。
第一份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签署后保留,这份协议书包含了双方达成的离婚意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这份协议书在离婚后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因此它的保留至关重要。
第二份协议书是由律师代表双方起草,这份协议书相当于一份法律文件,内容必须精准无误,语言简明扼要,以便在离婚过程中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份协议书是由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留存,可以说这份协议书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标志着离婚协议的正式生效,并且可以在以后的时间里作为凭证,证明双方当事人确已达成了协议并且落实了实际行动。
总体来说,写三份协议书是保险和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不会有任何矛盾和纠纷,也能增强其法律效力,为双方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