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目前实行的是“新房换旧居”政策,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向拆迁户提供相同面积的安置房。根据达州市政府文件规定,安置房的面积不少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且不低于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标准。
具体而言,就是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一般情况下赔偿面积比例大约在1:1.2到1:1.5之间。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那么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将在120平方米到150平方米之间。当然,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定。
在安置房的选址上,达州市政府也要充分考虑到拆迁户的实际生活需求,尽量保证新房的位置、环境、交通等条件不劣于原有住宅。如果被拆迁户对赔偿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争取合理的赔偿方案。
总之,达州拆迁安置房的赔偿标准是建筑面积1:1.2到1:1.5的比例,最终赔偿标准还需结合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政府还需要尽可能考虑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选址和配套设施上尽量给予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