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产,需要决定房产归谁所有或是否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分割或转让房产时,需要对房产证的名字进行修改或减少。
在协议离婚中,对于房产的处理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共同所有房产不进行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仍然保持房产共有,但可以协商由其中一方继续居住在该房产中。此时,需要减少那一方的名字,例如,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名字从房产证中剔除,将房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此时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书变更手续。
2. 共同所有房产进行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共同所有房产进行分割,每一方各自拥有一份,这样就需要对房产证的名字进行修改。此时需要找专业的律师协助办理,包括房产权状的变更、登记等。
3. 双方爱情公寓房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或者房产不存在
如果夫妻双方的房产为爱情公寓或者房产不存在,那么离婚时不需要进行产权变更和登记,就不涉及房产证的名字问题。
总结:在协议离婚后,如果需要将房产进行分割或转让,需要对房产证的名字进行修改或减少。具体变更手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找专业的律师协助办理,以确保变更手续顺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