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可以受理申请协议离婚的案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离婚事由明确,共同申请离婚,由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离婚判决的一种离婚方式。
在上海,夫妻双方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协议离婚的申请。申请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填写离婚协议书,并提供离婚事由、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等必要的材料。之后,夫妻双方需要一起到法院进行面谈,并确认离婚协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自愿达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符合要求,则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并发放离婚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没有挽救的希望;二、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三、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若发现夫妻一方不是自愿离婚或者离婚协议违法,法院将不会受理申请。
总之,上海法院可以受理夫妻双方提出的协议离婚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会依法审理并作出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