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在农村地区用于建造农民居所、生产生活设施的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其规定面积为60平方米-1400平方米不等,具体规定如下:
1.宅基地建筑面积
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0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2.宅基地使用年限
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为3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但是需要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
3.宅基地的分配
宅基地的分配是按照《宅基地条例》和地方规定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的。分配给农民的宅基地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土地,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必须按照土地现状调查、评估、核实的结果进行分配。
4.宅基地的收回
宅基地的收回是按照《宅基地条例》规定进行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到期未续期,或者续期未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2)农民的宅基地被依法没收,土地管理部门需要给农民合理的补偿。
总之,曲周县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大小是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的,农民们在建造和使用宅基地时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法规,才能够顺利地获得相关权益,并享受到宅基地所带来的保障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