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之间的一种关系解除,但这并不代表其对孩子关系的解除。夫妻在离婚后,应该就孩子的过年等重大节日做好协议。
首先,离婚协议应明确孩子的春节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与孩子共度春节,则可以约定轮流过年,一年与母亲一起,一年与父亲一起。 如果孩子表现出对其中一个父亲的偏爱,另外一方应该多退少补,在其他时间尽量多陪伴孩子。
其次,关于春节期间的抚养费和费用分担问题。离婚协议中应该约定春节期间抚养费的支付方,以及在过年期间有哪些和孩子有关的开支应由哪个父亲承担。 这些费用包括,福利礼品,旅游度假,购买新衣物等。
最后,如何保证孩子过年期间的安全与卫生。无论孩子在哪个父亲的陪伴下过年,双方应该确保其安全与卫生,不接触病毒,饮食干净卫生,避免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总之,离婚的夫妻应该尽可能地达成一致协议,为孩子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过年环境,尽可能减轻孩子发生情感矛盾的概率。